GB/T 23640-2009/ISO 60034-22:1996
往復式內燃機(RIC)驅動的交流發(fā)電機(第1-3條款) |
前言
本標準等同采用IEC 60034-22:1996《往復式內燃機(RIC)驅動的交流發(fā)電機》,通過等同采用國際標準,既提高了國內此領域的技術水平,又符合國際間貿易,技術和經濟交流的需要。
由于該IEC標準為1996年發(fā)布的,其中引用的旋轉電機基礎標準IEC 60034-1:1996已經改版為IEC 60034-1:2004(等同轉化為GB755-2008),本次轉化根據GB 755-2008的內容做了相應修改,同時為了使標準中一些術語的表達式與其在文中的應用前后一致,在等同采用的過程中也做了一些修改,改動部分如下:
a)第3.1.4條,無功功率的單位符號由“VAa”改為“var”。
b)第3.1.5條,額定轉速n,后加單位“r/s”。
c)第3.2.3條,電壓整定范圍ΔUS,的表達式由原來ΔUS=ΔUsup+ΔUsd0改為:ΔUS=ΔUsup ~ΔUsd0。既符合電壓整定范圍的數學意義,又與表1運行限值中[±5]一致。否則按原來的公式ΔUS,=正數十負數,數值非常小,明顯不符合。
d) 第5.2條中,鑒于生產中已不再或很少使用A級E級絕緣材料,故按照GB 755-2008,取消了A級E級的內容規(guī)定。
e)第7.5條,按GB 755-2008,已將同步電動機電話諧波因數改用同步電機總諧波畸變量(THD)來表示,并修改了相應的內容。
f) 條款9的表1中,去掉“X=”,因為此符號放置在此處無意義;表中最大電壓恢復時間一欄中,負載由0到100%變化時,功率因數變化范圍的表述由“>0≤0.4”改為“(0,0.4)”;表的列項前加“注:”。
g)圖A.1中卸載曲線兩虛線間補尺寸線trec,使圖形完整。
1 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在電壓調節(jié)器控制下用于往復式內燃機(RIC)驅動的交流發(fā)電機的主要特性,是對GB 755-2008技術要求的補充。
本標準適用于陸地和船舶上使用的此類發(fā)電機,但不適用于航空或陸地車輛和機車上使用的發(fā)電機組。
注1:對于一些特殊的使用(如醫(yī)院、高大建筑等的必備電源),附加要求可能是必要的。本標準中的條款應為這些附加要求的基礎。
注2:應注意并記錄不同規(guī)定方所堅持提出的附加規(guī)定和要求。當終端產品在要求的條件下使用時,這些附加規(guī)定和要求可能成為客戶和制造商之間所簽訂協(xié)議的主要內容。
注3:制定規(guī)章的權威機構示例:
——為船舶上和近岸裝備上使用的發(fā)電機組分類的組織;
——政府機構;
——檢查機構,地方公共事業(yè)單位等。
附錄A討論了適用于本標準的發(fā)電機在負載突變時的性能。
2 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(不包括勘誤的內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,然而,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(xié)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。
GB 755-2008 旋轉電機 定額和性能(IEC 60034-1:2004,IDT)
GB 2820.1-1997 往復式內燃機驅動的交流發(fā)電機組 第1部分:用途、定額和性能(eqv ISO 8528-1:1993)
GB 4343.1-2003 電磁兼容 家用電器、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要求 第1部分:發(fā)射(CISPR14-1:2000+A1,IDT)
GB/T 11021-2007 電氣絕緣 耐熱性分級(IEC 60085:2004,IDT)
GB/T 13394-1992 電工技術用字母符號 旋轉電機量的符號(eqv IEC 27-4:1985)
GB/T 17743-2007 電氣照明和類似設備的無線電騷擾性能的限值和測量方法(CISPR 15:2005,IDT)
3 術語和定義
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。
注:本標準中,“額定值”用下標“N”表示,和電工技術用字母符號系列標準的用法一致,而在GB2820.1-1997中是用下標“r”來表示“額定值”的。
3.1 額定功率和額定轉速
3.1.1 額定輸出(視在)功率SN rated output
額定電壓有效值,額定電流有效值以及常數m的乘積,用伏安(VA)或它的十進位倍數來表示。其中:
單相m=1
兩相m=√2
三相m=√3
3.1.2 額定有功功率PN rated active power
額定電壓有效值,額定電流有效值的有功分量以及常數m的乘積,用瓦(W)或它的十進位倍數表示。
其中:
單相m=1
兩相m=√2
三相m=√3
3.1.3 額定功率因數cosφN rated power factor
額定有功功率與額定視在功率的比值。
3.1.4 額定無功功率QN rated active power
額定視在功率與額定有功功率的幾何差,用乏 (var)或它的十進位倍數表示。
3.1.5 額定轉速nN(r/s) rated speed of rotation
a)同步發(fā)電機:產生額定頻率下的電壓所必需的轉速。
其中:
p是極對數;
fN是額定頻率(根據負載要求);
SN是額定轉差率。
3.1.6 額定轉差率(異步發(fā)電機)sx rated slip (of an asynchronous generator)
當發(fā)電機發(fā)出額定有功功率時,同步轉速與額定轉速之差除以同步轉速。
3.2 電壓術語 valtage terms
注:以下術語適用于在正常勵磁和電壓調節(jié)系統(tǒng)控制下,運行在恒定(額定)轉速時的發(fā)電機。
3.2.1 額定電壓UN rated voltage
發(fā)電機在額定頻率和額定輸出時接線端子處的線電壓。
注:額定電壓是制造商為規(guī)定電機工作特性所指定的參數。
3.2.2 空載電壓UN1 no-load voltage
發(fā)電機在額定頻率和空載狀態(tài)時接線端子處的線電壓。
3.2.3 電壓整定范圍ΔUs,range of voltage setting
額定頻率下,發(fā)電機在空載與額定輸出之間的任何負載下線電壓可能上升和下降(用 ΔUsup和ΔUsu0表示,其中Usup是電壓整定上限,Usd0是電壓整定下限)的調節(jié)范圍。
ΔUS=ΔUsup ~ΔUsd0。
電壓整定范圍用額定電壓百分數表示。
3.2.4 穩(wěn)態(tài)電壓容差帶ΔU1) steady-state voltage tolerance band
突加或突卸規(guī)定負載后,在給定恢復時間內電壓可達到穩(wěn)態(tài)電壓商定的電壓帶。
3.2.5 穩(wěn)態(tài)電壓調整率ΔUst1) steady-state voltage regulation
不考慮交軸電流補償壓降的作用,而只考慮溫度的影響時,電機在空載與額定輸出之間的任一負載下穩(wěn)態(tài)電壓的變化。
注:初始整定電壓通常是額定電壓,但也可能是3.2.3中電壓整定范圍ΔUs內的任意一個值。
穩(wěn)態(tài)電壓調整率用額定電壓的百分數表示。
3.2.6 瞬態(tài)電壓調整率δdynU1) transient voltage regulation
電壓隨負載突變而變化的最大值,用額定電壓的百分數表示。
a) 突加負載
最大瞬態(tài)電壓降δ- dynU:初始電壓為額定值的發(fā)電機突加一個對稱負載引起的電壓降,該負載在給定功率因數(或功率因數范圍)和額定電壓下吸收規(guī)定的電流。
b) 突卸負載
最大瞬態(tài)電壓升δ+ dynU:突卸給定功率因數下的規(guī)定負載引起的電壓升。
1)為了解釋這些術語,附錄A給出了使用示例。
3.2.7 電壓恢復時間trec1)voltage recovery time
從負載開始變化時刻(t0)到電壓恢復并保持在規(guī)定的穩(wěn)態(tài)電壓容差帶內對應的時刻(tu.in)之間的時間間隔。
trec=(tu.in)-(t0)
3.2.8 恢復電壓trec1)recovery voltage
指在規(guī)定負載狀況下最終的穩(wěn)態(tài)電壓。
注:通常情況下恢復電壓用額定電壓的百分數表示。當負載超過額定值時,恢復電壓會受到飽和與勵磁調節(jié)器強勵能力的限制。
3.2.9 電壓調制 Ûmod voltage modulation
典型頻率低于基波頻率的穩(wěn)態(tài)電壓在準周期內(波峰到波谷)的電壓變化,用額定頻率和勻速時平均峰值電壓的百分數表示,
3.2.10 電壓不平衡度voltage unbalance
a)負序電壓U2:指電壓中負序分量與正序分量的比值。
b)零序電壓U0:指電壓中零序分量與正序分量的比值。
電壓不平衡度用額定電壓的百分數表示。
3.3 電壓調整特性voltage regulation characteristics
在額定轉速、一定功率因數的穩(wěn)態(tài)條件下,不對電壓調節(jié)系統(tǒng)進行任何手動調節(jié)時,線電壓與負載電流之間的函數曲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