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B/T 31038-2014
高電壓柴油發(fā)電機組通用技術(shù)條件(4.12~4.19)
4.12 安全性
4.12.1 接地
機組應有良好的接地端子并有明顯的標志。各項接地要求應符合GB 50169-2006中3.1“一般規(guī)定”;3.2“接地裝置的選擇”;3.3“接地裝置的敷設”;3.4“接地體(線)的連接”;3.5“避雷針(線、帶、網(wǎng))的接地”;3.6“攜帶式和移動式電氣設備的接地”;3.9“電力電纜終端金屬護層的接地”;3.10“配電電氣裝置的接地”,同時高壓柜也應滿足GB3906-2006中5.3“接地”的要求,并且10kV以上變壓器要求有接地網(wǎng)。
4.12.2 相序
面對接線端子看,應自左到右或自上到下排列。
4.12.3 絕緣電阻
機組各獨立電氣回路對地及回路間的絕緣電阻值應符合表9的規(guī)定。冷態(tài)絕緣電阻只供參考,不作考核。
表9
條件
|
回路額定電壓U1
V
|
||||
U1≤230
|
U1=400
|
U1=6 300
|
U1=11 000
|
||
冷態(tài)
|
環(huán)境溫度為15℃~35℃,空氣相對濕度
為45%~7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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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2 MΩ
|
≥2 MΩ
|
按產(chǎn)品技術(shù)條件的規(guī)定
|
|
環(huán)境溫度為25℃,空氣相對濕度為9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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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0.43 M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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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0.8 M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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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12.6 MΩ
|
≥21 MΩ
|
|
熱態(tài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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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0.3 MΩ
|
≥0.4 MΩ
|
≥6.3 MΩ
|
≥10.5 MΩ
|
4.12.4 耐受電壓
4.12.4.1 機組各獨立電氣回路對地以及回路間應能承受表10所規(guī)定的頻率為50Hz、波形盡可能為實際正弦波,歷時1min的絕緣介電強度試驗電壓而無擊穿或閃絡現(xiàn)象。
表10
部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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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路額定電壓
V
|
試驗電壓
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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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回路對地;二次回路對地;一、二次回路之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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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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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000+2倍額定電壓)x80%
最低1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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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次回路對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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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100
|
7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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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發(fā)動機的電氣部分,半導體器件及電容器等不做此項試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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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2.4.2 高壓開關(guān)柜絕緣試驗方法應符合 GB 3906-2006中6.2“絕緣試驗”;試驗內(nèi)容應符合GB/T 11022-2011中6.2“絕緣試驗”;試驗程序應符合GB/T 16927.1-2011中6.3“試驗程序”。還應滿足:
a)10kV主回路對地及相間42kV/min,無擊穿或閃絡現(xiàn)象;
b)6kV主回路對地及相間32kV/min,無擊穿或閃絡現(xiàn)象;
c)10kV電纜耐壓試驗35kV/min,無擊穿或閃絡現(xiàn)象;
d)6kV電纜耐壓試驗24kV/min,無擊穿或閃絡現(xiàn)象;
e)對與主電路直接連接的輔助電路耐壓試驗2500V/s,無擊穿或閃絡現(xiàn)象;
f)對不與主電路直接連接的輔助電路耐壓試驗1500V/s,無擊穿或閃絡現(xiàn)象;
g)高壓柜的額定絕緣水平值在表11中選取,耐受電壓適用于GB 311.1-2012中3.2的規(guī)定。
表11
額定電壓Ur
(有效值)
kV
|
額定短時工頻耐受電壓Ud(有效值)
k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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額定雷電沖擊耐受電壓Up(峰值)
kV
|
||
通用值
|
隔離斷口
|
通用值
|
隔離斷口
|
|
(1)
|
(2)
|
(3)
|
(4)
|
(5)
|
3.6
|
25
|
27
|
40
|
46
|
7.2
|
30
|
34
|
60
|
70
|
12
|
42
|
48
|
75
|
85
|
不在范圍內(nèi)按產(chǎn)品技術(shù)條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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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2.5 電氣安全凈距
用GB/T 26218.1-2010給出的一般規(guī)則選擇絕緣子,它們在污穢條件下應當具有良好的性能。爬電距離可按下列選用或由產(chǎn)品技術(shù)條件規(guī)定:
a)室內(nèi)、外配電裝置的最小電氣安全凈距見表12。
表12
適用范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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場所
|
額定電壓
kV
|
|||
<0.5
|
3
|
6
|
10
|
||
裸帶電部分至接地部分和
不同相的裸帶電部分之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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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內(nèi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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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mm
|
75 mm
|
100mm
|
125 mm
|
室外
|
75mm
|
200mm
|
200mm
|
200mm
|
b)包括發(fā)電機在內(nèi)的接線端子最小間距應符合GB 14711-2013中18.4要求。電氣間隙與爬電距離應不小于表13的要求。
表13
相關(guān)部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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額定電壓
V
|
電壓1000V及以上的裸帶電部件的最小間距
mm
|
|||||
不同極性的裸帶
電件之間
|
帶電部件與非載流
金屬之間
|
帶電部件與可移動金屬
罩殼之間
|
|||||
電氣間隙
|
爬電距離
|
電氣間隙
|
爬電距離
|
電氣間隙
|
爬電距離
|
||
接線端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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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
|
11
|
16
|
11
|
16
|
11
|
16
|
1500
|
13
|
24
|
13
|
24
|
13
|
24
|
|
2 000
|
17
|
30
|
17
|
30
|
17
|
30
|
|
3 000
|
26
|
45
|
26
|
45
|
26
|
45
|
|
6 000
|
50
|
90
|
50
|
90
|
50
|
90
|
|
10 000
|
80
|
160
|
80
|
160
|
80
|
160
|
|
注1:當電機通電時,由于受機械或電氣應力作用,剛性結(jié)構(gòu)件的間距減少量應不大于規(guī)定值的10%。
注2:表中電氣間隙值是按電機工作地點海拔不超過1000m規(guī)定的,當超過海拔1000m時,每上升300m,表中的電氣間隙增加3%。
注3:僅對中性線而言,表中的進線電壓除以。
注4:在此表中的電氣間隙值可以通過使用絕緣隔板的方式而減??;采用這種防護的性能可以通過耐電壓強度試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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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2.6緊急停機
機組應能緊急停機,應設有帶自鎖功能的緊急停機裝置,并有明顯標志和方便緊急狀態(tài)下操作。具體的技術(shù)要求和試驗方法按產(chǎn)品技術(shù)條件規(guī)定。
4.12.7 安全防護設施
機組的帶電體、旋轉(zhuǎn)部件、擺動部件、發(fā)熱表面、有可能逸出腐蝕性流體和氣體的部位,應有防護技術(shù)措施,以防人員意外觸及或受飛甩物的傷害,造成事故。
具體的技術(shù)要求和試驗方法按產(chǎn)品技術(shù)條件規(guī)定。
4.13 保護措施
4.13.1 電氣保護
4.13.1.1 機組應有短路保護措施。當機組輸出末端發(fā)生短路時,保護措施應能迅速可靠動作,且機組無損傷。機組的短路包括單相、兩相和三相短路。
4.13.1.2 機組應有過載保護措施,當負載電流超過產(chǎn)品技術(shù)條件規(guī)定的過載電流值時,過載保護措施應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(nèi)可靠動作。
4.13.1.3 需并聯(lián)運行的機組,應設置逆功率保護裝置。
4.13.2 機械保護
機組應有低油壓、低速等保護措施,出現(xiàn)上述故障時應能按產(chǎn)品技術(shù)條件的設定值報警和/或停機。
4.13.3 其他保護
4.13.3.1 發(fā)電機過熱溫度保護。發(fā)電機定子溫度、軸承溫度的報警值和停機值,應根據(jù)實際運行情況確定,在最高環(huán)境溫度和發(fā)電機額定負荷的情況下,定子和軸承的溫升限值分別滿足GB 755-2008當中的技術(shù)要求。機組功率≤5000kW,當使用埋置檢溫計法(ETD)測量時,推薦最高的定子溫度、軸承溫度報警限值和停機限值見表14。
表14
限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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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度
|
||
定子溫度/℃
|
軸承溫度/℃
|
||
F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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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級
|
||
報警值
|
150
|
170
|
90
|
停機值
|
155
|
175
|
95
|
4.13.3.2 零序保護。對于一些比較干燥的地區(qū),如有要求,在開關(guān)柜內(nèi)裝設零序電流互感器,設置零序保護。
4.13.3.3 后備冗余保護。機組需要時,加裝綜合保護裝置、差動保護裝置和接地保護裝置。
4.13.3.4 機組按GB/T 2820.4-2009中7.3、7.4的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設置保護措施。
4.13.3.5 上述具體的技術(shù)要求和試驗方法按產(chǎn)品技術(shù)條件規(guī)定。
4.14 可靠性和維護性
機組平均故障間隔時間和平均修復時間應符合表15的規(guī)定。
表15
額定轉(zhuǎn)速
r/min
|
平均故障間隔時間T1(不短于)
h
|
平均修復時間T2(不長于)
h
|
1500
|
500
|
3
|
1000
|
800
|
3
|
750、600、500
|
1000
|
3
|
4.15 外觀質(zhì)量
外觀質(zhì)量應符合以下規(guī)定:
a)機組的焊接應牢固,焊縫應均勻,無裂紋、藥皮、濺渣、焊穿、咬邊、漏焊及氣孔等缺陷。焊渣、焊藥應清除干凈。
b)機組涂漆部分的漆膜應均勻,無裂紋、脫落、流痕、氣泡、劃傷等現(xiàn)象。
c)機組的緊固件應有防松措施、無松動,工具及備附件應固定牢固。
d)機組外表面顏色應符合產(chǎn)品技術(shù)條件的規(guī)定。
e)機組的高壓柜、控制屏表面應平整,布線合理、安全,接觸良好,層次分明,整齊美觀,導線顏色符合產(chǎn)品技術(shù)條件的規(guī)定。
4.16 成套性
4.16.1 每臺機組(含高壓柜)應隨附下列文件:
a) 合格證。
b) 使用說明書,其內(nèi)容至少包括:
技術(shù)數(shù)據(jù);
結(jié)構(gòu)和用途說明;
安裝、保養(yǎng)和維修規(guī)程;
電氣原理圖和電氣接線圖。
c) 備品清單:
備件和附件清單;
專用工具或通用工具清單。
d) 產(chǎn)品履歷書。
e) 隨機資料清單。
4.16.2 機組應按備品清單配齊維修用的工具及備附件,在保用期內(nèi)能用所配工具及備附件進行已損零件的維修和更換。
4.16.3 按雙方協(xié)議確定的其他內(nèi)容。
4.17 外形尺寸
機組的外形尺寸應符合產(chǎn)品技術(shù)條件的規(guī)定。
4.18 質(zhì)量
機組的質(zhì)量應符合產(chǎn)品技術(shù)條件的規(guī)定。
4.19 結(jié)構(gòu)
4.19.1 機組的電氣接線應符合電路圖的規(guī)定。電氣安裝應符合相應圖樣的規(guī)定。
4.19.2 機組的機械結(jié)構(gòu)及安裝(如:發(fā)動機與發(fā)電機的同軸度)應符合產(chǎn)品技術(shù)條件的規(guī)定。